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通告
发布日期:2010-12-08 浏览次数:693
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通告
2010年(第4号)
关于实施《威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
细则(暂行)》的通告
各有关单位:
《威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细则》)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,凡航行、停泊和作业于适用水域的相关船舶、设施必须严格遵守《管理细则》规定,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。现将《管理细则》与《威海VTS用户指南》一并予以公布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 威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(暂行)
2. 威海VTS用户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