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通告

发布日期:2010-12-08 浏览次数:693

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通告


2010年(第4号)

关于实施《威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

细则(暂行)》的通告

各有关单位:

《威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细则》)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,凡航行、停泊和作业于适用水域的相关船舶、设施必须严格遵守《管理细则》规定,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。现将《管理细则》与《威海VTS用户指南》一并予以公布。

特此通告。


附件:1. 威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(暂行)

2. 威海VTS用户指南